法國

產區概述

 

  地理位置

  位于歐洲西部,與比利時、盧森堡、瑞士、德國、意大利、西班牙、安道爾、摩納哥接壤,西北隔拉芒什海峽與英國相望,瀕臨北海、英吉利海峽、大西洋和地中海四大海域,地中海上的科西嘉島是法國最大島嶼。地勢東南高西北低。平原占總面積的三分之二。

  主要葡萄品種

  赤霞珠Cabernet Sauvignon、美樂Merlot、品麗珠Cabernet Franc、黑皮諾Pinot Noir、歌海娜Grenache、西拉Syrah、佳美Gamay、霞多麗Chardonnay、雷司令Riesling、灰皮諾Pinot Gris、瓊瑤漿Gewürztraminer、賽美容Sémillon、長相思Sauvignon Blanc。

  主要產區

  波爾多Bordeaux、勃艮第Bourgogne、博若萊Beaujolais、羅訥河谷地Valée du Rhône、盧瓦爾河谷地Val de Loire、香檳Champagne、阿爾薩斯Alsace、普羅旺斯Provence、科西嘉島Corse、朗格多克•魯西榮Languedoc•Roussillon、汝拉Jura、薩瓦Savoie、西南部地區Sud-Ouest。

  氣候

  西部地區海拔相對較高,同時也受墨西哥灣暖流的影響,屬海洋性溫帶闊葉林氣候,南部屬亞熱帶地中海氣候,中部和東部屬大陸性氣候。平均降水量從西北往東南由600毫米遞增至1000毫米以上。 1月平均氣溫北部1-7°C,南部6-8°C;7月北部16-18°C,南部21-24°C。

  土壤

  大部分產區以礫石、黏土為主,少數產區以石灰巖為主。

  產區歷史及概況

  法國的葡萄酒歷史可追溯至公元前600年左右,那時希臘人來到了現在的法國馬賽地區,并帶來了葡萄樹和葡萄栽培技術。公元前51年,凱撒征服了高盧地區,正式地葡萄樹栽培便在此展開。公元1世紀,最初的葡萄種植在法國南部羅訥河谷,2世紀時到達波爾多地區。隨著葡萄種植區域不斷向北擴展,公元3世紀,波爾多Bordeaux和勃艮第Burgundy開始為供不應求的葡萄酒市場釀制葡萄酒。公元6世紀,隨著教會的興起,葡萄酒的需求量急增,加之富豪對高品質葡萄酒的需求,加快了法國葡萄酒業發展的腳步。中世紀時,葡萄酒已發展成為法國主要的出口貨物。19世紀時,法國的葡萄種植面積創歷史新高。1855年,巴黎萬國博覽會對法國葡萄酒進行了著名的酒莊分級,將法國的美酒推向了世界。
  這個世界上即使擁有與法國同等經緯度的地方,卻難以復制出法國相同的獨特風味。法國人極其自豪地認為,他們擁有獨特且多變的氣候和土壤,這些小氣候造成了今天繽紛多彩、品質卓越的法國葡萄酒。
  法國釀造了世界上最多的頂級好酒,這個是毫無爭議的,法國人釀造出的每一種頂級葡萄酒都是全世界釀酒師的模范教科書,把葡萄與氣候、土壤、種植、釀造、人文完美地融合在一起,釀造出讓人難以言喻的卓越美酒。目前,在全球最值得收藏和投資,并被品酒師津津樂道的Top100葡萄酒中,法國要占掉幾乎80%,這樣的驕人成績讓新舊葡萄酒世界毫無爭議地把葡萄酒世界的頂級皇冠帶到法國的頭上。
  當然,法國的葡萄酒發展并非一直暢通無阻,也曾遭受過重創。19世紀時,歐洲人十分狂熱于收集北美洲的植物樣本,使法國葡萄染上了白粉病,導致其數量和質量都大幅下滑。后來,根瘤蚜菌又襲擊了法國,幾乎摧毀了整個法國的葡萄樹。而霜霉菌和黑腐病直到20世紀初才結束其對法國葡萄酒產業帶來的困擾。
  目前法國葡萄酒有十三個產區,其中最知名的法國葡萄酒產區是:波爾多Bordeaux,勃艮第Burgundy和香檳區Champagne。波爾多以產濃郁型的紅葡萄酒而著稱, 勃艮第則以產清淡優雅型紅葡萄酒和清爽典雅型白酒著稱,香檳區釀制世界聞名、優雅浪漫的汽酒。
  如今,據世界葡萄與葡萄酒組織(OIV)統計,2013年法國葡萄酒產量4200萬升,位列世界第三,僅次于意大利和西班牙。

  葡萄酒法規
 
  法國對本國葡萄酒有著嚴格法律保護,實行原產地控制命名制度,即AOC制度。AOC是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ollee的縮寫,翻成中文為原產地控制命名。酒標表示為Appellation+產區名+Controlee。
  法國始于1935年開始實施AOC系統,以防范那些在酒名字上作投機的生產者,以保障釀酒者和葡萄園達到一定的品質要求。這個保護制度將葡萄酒劃分為四個等級:日常餐酒(VDT,占11.7%)、地區餐酒(VDP,占33.9%)、優良地區餐酒(VDQS,占0.9%)和法定產區葡萄酒(AOC,占53.4%)。各個省都有釀造葡萄酒的傳統。法國 "產地命名監督機構" 對于酒的來源和質量類型為消費者提供了可靠的保證。這個制度不僅對于法國,甚至對于整個世界都有深遠影響。
      雖然AOC系統不能絕對保證釀酒者所釀造的酒的品質,但是它可以控制在整個種植釀造等過程中的絕大部分因素。這種控制是通過AOC制度所要求的嚴格品質需要的實施來完成的。這些嚴格的要求有以下七方面:
  1、土壤界定:整個酒莊土壤面積中可作為葡萄種植的面積是基于幾個世紀以來所種植及相關事件的記錄,諸如土壤性質、土壤構態、和高度及坡度等;
  2、葡萄品種:品種的界定是基于由各自的地理位置以及歷史數據,區別怎樣的葡萄品種在怎樣的土壤和氣候條件下表現最完美;
  3、栽培慣例:界定了對每公頃土地的種植株數、剪枝技術和施肥措施;
  4、產量許可:因為高產會降低葡萄的質量,為保證品質嚴格控制收成產量,對每個AC都設置了最高產量。在同一個地區內,更高一級的AOC要求比較低一級的AOC對于單位產量,收獲時的葡萄含糖量要求會更高,因此一般來說質量也就更高一些。比如在波爾多,Appellation Haut-Medoc Controllee單位產量要求在每公頃5000公升以下,而Appellation Pauillac Controllee的單位產量要求在每公頃4500公升以下。;
  5、酒精含量:所有的AC必須保證最低酒精含量標準,這意味著葡萄必須達到一定的成熟度(保證其一定的含糖量),有足夠的呈香呈味物質,盡管在一些區域允許釀制葡萄酒工序中給葡萄汁增加糖分已達到所要求的酒精(CHAPTALIZE)。
  6、釀造慣例:每個AC基于釀出好酒的傳統釀酒歷史結合釀酒工序,都有一套傳統規則;
  7、官方品評:自1979年始,品評所有典型樣酒來申請AOC。
       滿足上述七個條件的,才允許在酒標上使用AOC。

  2009年08月的時候,為了配合歐洲葡萄酒的級別標注形式,法國葡萄酒的級別發生了一個改革。以下是新的等級制度,將在2011年1月1日起裝瓶生產的產品使用新的等級標記。
  AOC葡萄酒(法定產區葡萄酒)變成AOP葡萄酒 (Appellation d’Origine Protégée)。
  VDP葡萄酒(地區餐酒葡萄酒)變成IGP葡萄酒 (Indication Géographique Protégée)。
  VDT 葡萄酒(日餐餐酒葡萄酒) 變成 VDF 葡萄酒( VIN  DE FRANCE ) ,屬于無 IG 的葡萄酒,意思是酒標上沒產區提示的葡萄酒 (vin sans Indication Géographique)。
  VDQS從2012年開始不復存在。